【世界聚看点】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得算工伤?最新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有什么要求?

2023-06-09 10:58:22来源:法评网

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得算工伤不:走路上下班的,作为一个行人,在步行

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得算工伤不:

走路上下班的,作为一个行人,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,如果发生意外,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,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,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,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,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,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。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,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,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,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,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,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,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,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,最后一种情形,行人被助力车、行人撞到的能否认定工伤呢,助力车由于不是机动车,所以跟行人的性质基本是一样的,就看谁的责任大一点。

最新工伤事故赔偿标准:

1、医疗费诊疗金额+药品金额+住院服务金额(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)

2、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(元/人/天)×70%×天数

3、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×往返次数+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×天数+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×天数

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

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,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

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。

4、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(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)

5、生活护理费:

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: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50%

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: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40%

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: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30%

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,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,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。

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,可参照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》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。

6、伤残补助金

一级:g×27;

二级:g×25;

三级:g×23;

四级:g×21;

五级:g×18;

六级:g×16;

七级:g×13;

八级:g×11;

九级:g×9;

十级:g×7

①g指本人工资,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。

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%的,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%计算;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%的,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%计算。

7、伤残津贴

①一级:g×90%;二级:g×85%;三级:g×80%;四级:g×75%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。

②对五级、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,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,五级:g×70%;六级:g×60%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。

③伤残津贴按月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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